知乎日报:司法部门如何鉴定作案的“精神病人”是否是真的患者?

  我自己并不是做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的,也不清楚中国司法部门是怎么鉴定的,不过我的闺蜜在美国某州的司法部门做过一年的鉴定师助理,所以我耳濡目染知道一些故事。

  其实司法鉴定和普通的精神疾病评估与诊断看起来类似,都是做心理评估(psychological assessment)。鉴定师必须是博士级别的学历,并且有司法知识背景,做过至少两年的精神以及心理评估与诊断,并且考过 American Board of Forensic Psychology 的证书。

  司法鉴定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与美国法律的结合:

  在美国,认定一人有罪必须有两点:有罪的心灵“guilty mind” (mens rea) 与 有罪的行为"guilty act" (actus renus)。司法精神疾病鉴定是证明犯人有无“有罪的心灵”。如果在一个犯罪活动中,没有“有罪的心灵”,就可以做 Insanity Defense(精神障碍辩护)。在这里,Insanity 不是心理的名词,而是法律名词,比如说某人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杀了人,因为 TA 没有有罪的心灵,律师也可以帮助这个人做 Insanity Defense。Insanity 的规定在每个州都不一样。

  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在美国比较难的是,鉴定师不需要证明嫌疑人在平时是不是有精神疾病,而是需要证明嫌疑人在犯罪当下是否知道自己是在犯罪。所以,鉴定师就要像是侦探一样,需要需找第三方的材料,比如说当时的录音,目击者的手写证词等,来确定嫌疑人是否有“有罪的心灵”。

  等到真的上庭的时候,鉴定师需要找出大量的研究资料、背景资料、证据等来证明自己的鉴定结果。

  总之,司法精神鉴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一般都是十分有经验的老前辈才会去做。可能会有出错的时候,比如说嫌疑人特别了解精神疾病,就很容易能够伪装现场,糊弄过鉴定师以及目击者,但大部分时候,还是比较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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