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不再登记新的校外培训机构

新华社电 记者27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称,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是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职责。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按照意见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要求,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等前置审批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协调和配合,对现已登记社会组织中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前置审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其中未经对应部门审批的,应责令停止培训活动,通过推动变更名称、修改业务范围或注销登记等方式要求机构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行政执法和信用信息管理等处理措施。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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