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开放厕所,“共享”之后要“共护”

社会单位开放厕所,“共享”之后要“共护”

据《青岛日报》报道,今年4月,山东青岛发出《让“方便”更方便,社会单位厕所(卫生间)对外开放倡议书》,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沿街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餐厅宾馆及其他商家店铺等,在工作(营业)期间将单位内部卫生间免费对大众开放,供市民和游客使用。一个月后,青岛首批279家单位报名加入免费开放行列。

类似让“方便”更方便的意识和举措,在其他地方也有。2018年,江苏南京面向全市发出公厕联盟倡议书,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有单位对厕所进行改造,提供纸巾和洗手液,24小时免费对外开放,得到市民广泛认可。

“小厕所”里有“大民生”。市民、游客如厕质量,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尺,更是城市政策温度和人文关怀的体现。管理者能从细处着眼,号召各单位免费开放卫生间,不仅盘活了临街单位资源,更为公众带来了便利。

2017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明确,要持续推动城乡厕所革命,彻底改变我国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均、标识不清、设施不全、环境不美、卫生不洁、管理不善等问题。此后,越来越多的地方实现了“百米一座公厕,环境干净整洁”,“遍寻无果”“望而却步”等如厕尴尬不断减少。

伴随公厕数量增多和环境的改善,多地还在创新和服务上下功夫,刷新着人们对如厕的认知:一些地方的公厕配备了沙发、热水、可借用的充电器和雨伞等;一些地方的智慧公厕专门设计有“潮汐厕位”,可根据人流情况进行男女使用转换,同时配备母婴室、氨气检测仪和自动除臭喷雾等设施;一些城市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公厕数量上“开源”,于是有了开篇的倡议书……

在诸多厕所“共享”之后,如何“共护”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市民的素养。

首先,对企事业单位来说,对外开放内部厕所势必增加人员出入频次,加强安全监管、保障单位内部安全和保密工作要同步跟进。其次,由此增加的相关社会单位人力、物力的管理和维护成本由谁负担,公众如厕时若发生意外或引起纠纷如何处理等,值得讨论。

随着社会单位厕所开放的逐渐普及,相应的服务细节也应同步完善。比如在地图APP开启厕所开放单位查询、评价和反馈等功能,形成“智慧公厕”管理体系。

此外,市民和游客应积极参与“共护”,自觉保持环境整洁、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开放单位公共秩序等——市民和游客在感受城市温暖和善意的同时,应以举手之劳回馈社会,如此才能实现良性循环。

张嫱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999 字。

转载请注明: 社会单位开放厕所,“共享”之后要“共护”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