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发力,故宫、八达岭长城等40余家单位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北京市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存在向未成年人收费问题,损害了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故宫、八达岭长城、天坛、圆明园等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培养未成年人爱国主义精神、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今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为助推各职能部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启动“‘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违规收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检察机关共对北京市80余家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9家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一排查,确定向未成年人收费的单位,与多家行政主管部门磋商协调,形成共识,共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培养未成年人爱国主义精神、民族情怀方面的独特作用。

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履行定价、监管职责,多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配合,牺牲部分收入,力行立改,完善票务服务管理体系。截至目前,挂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管政府定价景区中,故宫、八达岭长城、天坛、陶然亭已无条件依法落实对未满18岁未成年人免费参观的规定,八达岭长城景区扩大到对未满19周岁的中国公民免费参观;颐和园、香山、植物园、玉渊潭公园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已落实免票规定。各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在陆续落实中,如圆明园管理处发布公告,将于近日对未成年人试行免费开放;龙潭湖公园、北京古观象台已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并在其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及管网等购票平台公示。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促进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落实未保法规定,案件办理成效显著,特别是故宫发布对未成年人试行免费开放的公告后,得到了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业内专家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在现有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立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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