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汤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樟树市委批准,樟树市纪委市监委对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汤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汤滢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借机公款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汤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规矩,贪婪无度,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樟树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樟树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汤滢开除党籍处分;由樟树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汤滢简历

汤滢,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江西樟树人,中专学历,1993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10月至1997年6月,樟树市房地产管理局干部;

1997年6月至2014年3月,樟树市房地产管理局财审股股长;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樟树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一年);

2015年4月至2019年3月,樟树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3月,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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