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猴痘,最新要求

本文转自:光明网

海关总署:关于猴痘,最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7月25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5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今年已有75个国家报告了超过16000例猴痘病例,WHO已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承运人以及集装箱、货物的货主等责任人,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三、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此前报道】

超1.6万例!世卫组织针对猴痘发布最高级别警报!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23日宣布,目前已在75个国家和地区传播的猴痘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世卫组织当前可以发布的最高级别公共卫生警报。

谭德塞于21日第二次召集世卫组织紧急委员会开会讨论多国猴痘疫情,但委员会当时未能就该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成共识。但在23日的记者会上,谭德塞仍决定宣布将猴痘疫情警报提高至这一最高级别。

谭德塞表示,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在决定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需考虑五个因素。

首先,各国提供的信息显示,猴痘病毒已迅速蔓延到许多以前从没出现过病例的国家;其次,《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的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项标准,猴痘疫情都已满足;第三,紧急委员会虽未达成共识,但确定为总干事的决定提供支撑;第四,有关猴痘的科学原则、证据和其他相关信息目前还不充分,尚存许多未知数;第五,猴痘对人类健康造成风险,可能形成国际传播,对国际交通也有潜在干扰。

谭德塞同时补充说,虽然他宣布猴痘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就目前而言,这是一场集中在男男性行为者,特别是有多个性伙伴的男性中暴发的疫情”。因此,可以通过在正确的群体中采取正确策略来阻止疫情。

世卫组织紧急委员会曾于6月首次就猴痘疫情举行会议,之后向谭德塞建议暂不将该疫情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据世卫组织数据显示,目前已有75个国家和地区向该组织报告超过1.6万例病例,其中5例死亡。世卫组织当前对疫情的评估是,仅在欧洲地区属于高风险,此外在全球及其他所有地区的风险属中等。

猴痘是一种病毒性人畜共患病,由猴痘病毒感染引发。过去数周内,多个欧美国家报告了多起猴痘病毒集群病例,其中多数病例为有男男性行为者。世卫组织说,猴痘病例常多发于西非和中非地区,而目前多个国家报告的确诊和疑似病例却没有任何猴痘流行地区旅行史,这种情况并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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