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法院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例涉黑案

中新网·湖北
五峰法院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例涉黑案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0:00 来源:中新网湖北
今日热点:
  • 北京国际图博会网上开展 黄坤明网上巡察湖北展区
  • 超大城市摆脱绝对贫困的武汉经验
  • 31省份新增确诊病例15例 均为境外输入病例
  • 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856个、涉恶犯罪集团2458
  • 巴黎持刀袭击案致2人伤 法内政部长称系恐怖主义行为
  • 日本岩国市将同意美军在岩国基地追加部署F35B战机
五峰法院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例涉黑案
王欢 摄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27日电 (李丹 张民璐)9月23日至25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等人涉黑案件。该案系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五峰法院审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以刘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长阳县域内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人民币6000余万元。2000年至2019年,该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49起,其中,实施犯罪38起、违法行为11起,致重伤1人、轻伤6人、轻微伤10人。

五峰法院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例涉黑案
张民璐 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追究刘某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辩论终结后各被告人依次作了最后陈述,22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另2名被告人对部分罪名认罪认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共60余人旁听庭审。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案件将择期宣判。

五峰法院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例涉黑案
(编辑:刘莉莉)

【来源:中新网湖北】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966 字。

转载请注明: 五峰法院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例涉黑案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