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一批新规并公开征求意见

  9月1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一批基础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有《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等多项政策。本次征求意见的规则是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责的基本规则依据,总体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主要亮点为,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北交所受理发行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招股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为6个月,可申请延长的期限从1个月调整为3个月。

  明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总时限为3个月,上市委员会暂缓审议时限为2个月,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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