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筹建100余个儿童友好城市 强调“1米高度”视角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改委15日披露了由多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表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展望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在政策友好方面,《意见》要求,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城市规划建设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

在公共服务友好方面,《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同时,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布局和功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向儿童免费开放,组织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活动。

在权利保障友好方面,《意见》要求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落实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

在成长空间友好方面,《意见》要求,对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推进城市和郊野公园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

在发展环境友好方面,《意见》要求,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加强网络环境保护,聚焦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有效防范性侵、家暴事件,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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