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护民生监管治顽疾」这家牛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罚!

「“铁拳”护民生监管治顽疾」这家牛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罚!
「“铁拳”护民生监管治顽疾」这家牛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罚!

“铁拳”行动 重拳出击

-民生领域类的案件查办 -

根据《南昌市市场监管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5月19日,市局餐饮食品监管科围绕餐饮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食品,以及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围绕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非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等香精色素、塑化剂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强化对食用植物油餐饮经营单位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依法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2.压紧压实食用植物油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餐饮经营主体规范履行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定义务,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餐饮经营环节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来源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典型案例:

南昌市某餐饮店采购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蛙行政处罚案

2021年11月24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西湖区某餐饮店牛蛙不合格检测报告,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当日,执法人员到该店送达不合格检测报告并进行现场调查,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批次不合格牛蛙的进货单、供货商的相关证照、证明该批次牛蛙的合格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牛蛙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整改。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复检。经调查,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规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柒元(147元),上述罚没款合计贰万零壹佰肆拾柒元(20147元),上缴国库。

二、亮点工作

联合通报“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今年7月,我局积极与市教育局、市局智慧监管平台、赣溯源平台、高新区局、红谷滩区局等沟通联系,互通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情况及相关数据等,联合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2022年南昌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的通报》,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2022年南昌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区局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及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实行月通报制度,纳入年底食品安全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稿源 | 餐饮科

编辑 | 彭磊

校对 | 毛星懿、张焕凌、邓淑蓉

审核 | 余经纬

【来源: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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