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岸 | 全省首个!江岸法院推动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医疗纠纷涉及医学专业问题,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近日,江岸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区卫健局联合,在区法院举行“诉前鉴定+多元化解”机制签约仪式,三方代表出席并会签,此次三方联动机制属全省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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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医患双方分歧较大、预期差距较大的情况较为普遍,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人身损害程度的认定等类纠纷申请鉴定率高、化解周期长、矛盾易激化。有时,医疗机构也面临着患者不合理表达诉求等影响医疗环境安全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升该类案件办理质效,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区法院二七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其作为侵权案件审判专业法庭的优势,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创新工作思路,联合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及江岸区多家医疗机构对当前医疗纠纷化解的难点、堵点进行探讨,并就化解机制达成初步共识,探索建立医疗纠纷“诉前鉴定+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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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机制的创建标志着湖北省医疗纠纷化解步入了全新阶段,将从三个方面赋能医疗纠纷化解,惠及医患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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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合力开展医疗纠纷的风险分级评估,分类处理,以引导医疗纠纷分流化解。三方对低风险等级的医疗纠纷,经医患双方同意,均可自行调解,区法院、区卫健局亦可将低风险等级的医疗纠纷移交区司法局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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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成功后,进入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出具司法确认书,赋予调解法律效力。对于风险等级高的医疗纠纷,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均可建议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区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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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纠纷化解往往有赖于鉴定结论的情况,推出诉前鉴定的探索。由司法局、卫健局对其调解的案件,经医患双方申请并同意委托鉴定,或由区法院指导、组织当事人开展诉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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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当事人在诉前可以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可选择费用相对较低且具有权威性的医学会等机构进行鉴定,同时可以降低单方委托鉴定率,避免重复鉴定,降低诉讼成本,也有利于在诉前阶段就形成鉴定结论,使医患双方更早形成更加合理的预期,避免矛盾激化,为更好地化解矛盾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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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针对医疗纠纷化解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定期向区卫健局通报典型案例或发送司法建议,区卫健局及时转发区域内医疗机构,以供借鉴经验或汲取教训,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法院、司法局、卫健局三方协同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引导患者及家属合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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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民二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机制充分发挥了法院、司法局、卫健局各方优势,三方合力开展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分级导入调解和审判程序,搭建统一调解平台实现协同调解,实现了医疗纠纷的多元解纷、精准化解、前端治理,这是江岸区法院为守护群众健康、实现能动司法做出的积极尝试,也为多元化解医疗纠纷提供了鲜活样板。
下一步,区法院将认真落实签约内容,密切与区司法局、区卫健局的沟通协作,以风险评估为前提,以诉前鉴定为抓手,调解与审判顺畅衔接,共同护航医疗安全,促进江岸区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大江金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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