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奔驰被4s店私换轮胎,法院判4S店退一赔三,赔偿270万元

浙江杭州,女子王某在当地的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购车款和服务费共672000元。然而,当王某开着新买的奔驰车去上牌照的时候,车管所却告知王某,车辆涉嫌改装无法上牌。

原来4S店私自更换了配置,轮胎和轮毂都被换成小一号的。4S店承认更换了王某车辆的轮胎。王某随后提起诉讼,法院认定4S店构成消费欺诈,判决4S店退一赔三,赔偿王某270多万元。

女子买奔驰被4s店私换轮胎,法院判4S店退一赔三,赔偿270万元

这家4S店也真的是够胆大妄为的,这完全是欺负消费者不懂车嘛!好好的大轮胎和轮毂,非得私自换成小一号的。现在栽跟头了,应该能够好好长长记性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女子买奔驰被4s店私换轮胎,法院判4S店退一赔三,赔偿270万元

本案中,4S店签字更换了王某所购买车辆的轮胎和轮毂,却不告诉王某。在给王某提供的《货物进出口证明书》、《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中,显示的案涉车辆适配轮毂及轮胎仍为19寸。

因此,4S店将一辆改装过的车辆当成没改装过的原装车辆销售给王某,显然属于消费欺诈。故法院最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决4S店退一赔三,可以说大快人心!

女子买奔驰被4s店私换轮胎,法院判4S店退一赔三,赔偿270万元

本案对于那些欺负消费者不懂行,不懂车的不良商家可以说是一记重拳!以后睡谁还敢这样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话说回来,诚信经营才是王道,只有真正把消费者视为上帝和自己的衣食父母,你才能做好销售这一行,才能回头客不断,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对此你怎么看?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638 字。

转载请注明: 女子买奔驰被4s店私换轮胎,法院判4S店退一赔三,赔偿270万元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