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这4处被公安依法处理

扬子晚报网9月13日讯(见习记者 赵天)9月12日,记者从邳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市一些场所和个人因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被依法处罚。

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这4处被公安依法处理

“场所码”是疫情精准防控的“电子哨兵”,每个场所应坚决落实“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疫必报”,可是有些场所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场所码”扫码要求。

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这4处被公安依法处理

9月8日20时,议堂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过程中,发现议堂镇议堂街某宾馆未按要求执行扫码进入制度,对于入住旅客未核验其“场所码”;9月10日11时许,邳城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过程中,发现邳城镇某网吧未使用“场所码”,在未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情况下容留三人在店上网;9月11日11时许,运西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刻章服务部未按规定张贴“场所码”;9月11日11时许,运西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小吃部未按规定张贴“场所码”。以上场所负责人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4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常态化,必须继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面加强“场所码”全场景使用。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申领并张贴“场所码”;指定专人进行“场所码”扫码检查,做到逐人检查;对扫码后显示的信息进行核验。

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这4处被公安依法处理

警方将持续推动“场所码”全覆盖,做到应扫尽扫,对违反防疫规定相关营业场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听劝阻,拒不使用“场所码”的行为,轻则公安机关将予以警告、罚款,重则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精准有力,切实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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