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古塔地宫午夜魅影的面纱

  □ 本报记者 郑剑峰

  咸阳市地处陕西省中部,因渭水穿其南、九嵕山亘其北,山水俱阳,故称咸阳。

  咸阳历史悠久,境内文物资源丰富,无数游客慕名而至,也有一些人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这里。

  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一场无私与贪婪的角力就这样开始了。

  古塔地宫遭疯狂洗劫

  在咸阳彬州紫薇山下,有一座距今900多年的古塔——开元寺古塔,也称“彬塔”“彬县塔”,俗称“雷峰塔”。

  2015年4月的一天,距离开元寺古塔不远处的药材公司院内,一家名为“川湘食府”的饭店开业了。

  操着外地口音的老板、大堂经理、厨师、采购员每天各司其职,在当地雇佣的服务员也忙着上菜招呼客人,营业执照显示出这是一家正规经营的饭店。

  然而,待夜幕降临,他们摇身一变,干起了另外一种勾当。每晚10点,采购员都会准时打开店门,将一伙人接入饭店,用专业工具从饭店卫生间旁边地下向彬塔挖洞;凌晨四点,这伙人匆匆离去,并将挖掘的土用塑料编织袋装好用车运走。

  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2015年10月,开元寺古塔地宫被打通,他们抽掉地宫内的积水后,发现了石棺、金棺、银棺、铜棺、铜镜等珍贵文物。

  文物失窃,老板、大堂经理、厨师、采购员人去楼空。

  这并不是关于“摸金校尉”或是盗墓笔记一类的电影情节,而是咸阳警方破获案件中真实上演的一幕。

  2017年底,咸阳市公安局刑侦部门获得重要线索,彬州开元寺古塔地宫文物被一伙山西籍犯罪嫌疑人盗掘。

  咸阳公安机关闻讯而动,专案组正式成立,抽调市县两级精兵强将多警种合成作战。经过紧张工作,专案组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卫某刚等人身份。一起利用饭店作掩护,通过挖掘地道,盗窃古塔地宫内文物的案件被查清。

  2015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卫某刚和刘某在聊天过程中产生了盗掘彬州开元寺古塔地宫内文物的想法,随后卫某刚和刘某、董某(已死亡)、闫某等人先后四次来彬州选择合适的开挖地点,最终租赁了某药材公司院内一楼的门面房,并由闫某和李某负责装修。赵某(在逃)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在本地招收服务员,开始营业,饭店平时由赵某管理,另外两人则充当起采购和厨师的角色。

  随后,卫某刚纠集多人携带工具设备先后来到此地,每天晚上10点左右进入饭店,从该饭店卫生间旁边地下向开元寺古塔挖洞,凌晨4点左右将挖掘的土用塑料编织袋装好用车运走。直到2015年10月左右卫某刚等人将地宫打通,用水泵抽掉地宫内的积水,盗窃了地宫内的石棺、金棺、银棺、铜棺、铜镜等珍贵文物。

  随着调查的进行,公安部部督第09号大要案,也就是“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案情逐渐清晰,浮现在专案组面前。

  “近年来,虽然公安机关始终对文物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但是在暴利的驱使下,文物犯罪分子仍然顶风作案,并且手段日益专业化、智能化,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文物犯罪已形成探、掘、盗、运、销“一条龙”式的地下文物犯罪网络,此案就是典型案例。

  “此案盗掘犯罪跨陕西、山西两省五地市,倒卖犯罪,更是跨山西、河南、宁夏、甘肃、江苏、浙江、上海、北京8省市。”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处长门金涛接受采访时说。

  “开饭店”为名实施盗掘

  调查不断深入,这伙以“开饭店”作为掩护手段的犯罪团伙的罪行被一一揭开。

  2011年9月至2016年10月,这个犯罪团伙经过踩点预谋,租赁古塔附近民房等场所,以餐饮经营开饭店为掩护,使用专业工具,先后盗掘了咸阳兴平清梵寺古塔(唐代)、渭南蒲城慧彻寺古塔(唐代)、宝鸡岐山太平寺古塔(宋代)、咸阳旬邑泰塔(宋代)、山西代县阿育王塔(元代)、咸阳彬州开元寺古塔(宋代)6座古塔地宫。2016年至2017年底,该团伙还对山西省运城市西周时期的东郭古墓葬群进行了盗掘。

  记者注意到,这6座古塔均为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将时间回溯到2011年,正是那一年,这些“摸金校尉”开始了丑恶龌龊的表演。

  地点:咸阳兴平清梵寺古塔

  时间:2011年七八月份

  卫某刚伙同张某(已死亡)预谋盗掘清梵寺古塔,在租下民房后,以“打饼子”作为掩护,采取打洞的方式,盗走了地宫内银质阿育王塔、石塔、琉璃瓶、疑似玛尼饼、铜钱等文物。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一个细节,罪犯非常狡猾,为了避免房主发现,在离开前还将地面用混凝土恢复原样,并刷了红油漆。

  地点:渭南蒲城慧彻寺古塔

  时间:2011年末

  卫某刚和胡某经过事先踩点,预谋盗掘慧彻寺古塔地宫。他们再次使出了同样的伎俩,在南塔附近租赁门面房,经营小吃店。2012年初,开始打洞盗掘古塔,地宫被打开后,发现该塔已被盗掘,安排手下将竖洞回填后离开。

  地点:宝鸡岐山太平寺古塔

  时间:2013年9月

  卫某刚和胡某再次联手,计划盗掘岐山实验小学院内太平寺古塔地宫。租赁门面房、经营小吃店“打饼子”、掘古塔地宫,结果和上次盗掘如出一辙,塔下地宫已被盗掘,这伙人失望而归。

  地点:咸阳旬邑泰塔

  时间:2013年11月

  卫某刚等人这一次盯上了旬邑泰塔。这次是租赁民房经营蒸馍店,然后盗掘古塔地宫。在盗掘中,卫某刚用经纬仪进行定位,指导挖洞方向。一个月后,地宫被打开,卫某刚、张某盗取了地宫内的卧佛像、铜棺(内含银棺)、琉璃瓶、小佛像等文物。

  地点:山西代县阿育王塔

  时间:2014年10月

  卫某刚经过事先踩点后,安排同伙在阿育王塔附近租下民房,利用经纬仪定位,开始打洞盗掘。由于找不到地宫,卫某刚一伙无功而返。

  地点:咸阳彬州开元寺古塔

  时间:2015年初

  卫某刚等人对开元寺古塔地宫实施盗窃,盗走文物49件(组)。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东郭古墓葬群

  时间:2016年

  墓地葬品成了卫某刚新的目标,他与人合谋盗掘东郭村墓地(系运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伙人分工明确,打洞盗掘东郭村古墓葬,由于盗墓期间卫某刚等人被专案组抓获,还未出土文物。

  “文物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坚决保护文物安全。”咸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万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我们在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追缴被盗文物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穷追不舍。”

  49件被盗文物全部追回

  “在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市、县公安、文物部门共同努力下,成功打掉了这一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咸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军介绍说,专案组历时14个月,辗转20多个城市,历尽艰辛、凭借惊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追缴95件(组)珍贵文物。

  据了解,旬邑泰塔地宫出土了释迦牟尼涅槃造像、铜棺、银棺、瓷瓶等24件(组)珍贵文物;兴平清梵寺古塔地宫出土了高两米、五檐七层八棱八面、塔体刻有“大宋大中祥符四年”等字样石塔1套(共12件组成),以及银质阿育王塔等共计18件(组)珍贵文物;彬州开元寺古塔地宫出土了石棺、铜棺、银棺、银鎏金棺、金棺、铜质菩萨造像、琉璃瓶、铜镜、银质贡盘、银质净瓶、琉璃净瓶、白色瓷碗、白色瓷碟、黑色瓷瓶、法螺等49件(组)珍贵文物。

  如今,这些珍贵文物被妥善保存在咸阳市文保中心。

  “开元寺古塔地宫出土了一块物帐碑,碑文中明确记载了地宫中的藏品。如今,碑文中记载的藏品已经被公安机关全部追回。”咸阳市文保中心主任葛洪特别提到了这点。

  物帐碑是对开元寺古塔地宫现场勘查取证时发现的,刑警支队支队长赫虎说:“在提取物帐碑时,办案民警担心有失,现场守了一夜。”

  据介绍,由于地下地质结构复杂,现场勘查取证非常困难。在兴平清梵寺古塔地宫现场勘查取证过程中,还有办案人员因为缺氧而晕倒。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是公安机关全链条办案,既打击盗掘者和贩卖者,也对收赃者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彬州开元寺古塔地宫被盗文物多次转手,唐某某等人收购后以580万元价格转卖给谭某某和刘某某,谭某某和刘某某又加价1720万元,被阮某某以2300万元价格买回家中供奉。2018年10月11日,在公安民警的规劝下,阮某某上交其购买的文物。经鉴定,追回的文物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29件、一般文物57件。

  2020年4月21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卫某刚等被告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判处12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以及8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其余被告人分别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倒卖文物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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