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报2020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本报讯 (记者 李秋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网站公布2020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受检单位4494家,受检产品总数45553件,不合规产品数量3407件,出错率为7.48%。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北京、天津、河北等26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2020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广泛,涉及计量单位使用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报纸、图书、期刊、教科书等出版物,超市、集贸市场、商场等市场交易场所预包装商品、散装商品、农副产品的标志,政府公文、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文书,电视报道、新闻、广告等媒体传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计量单位中“单位名称”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面积等领域;“单位符号”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电压等领域。

计量单位使用主要问题:一是计量单位名称误用。例如,质量单位误用“斤”等,长度单位误用“尺”“华里”“英寸”,面积单位误用“亩”“平米”“平方”,速度单位误用“迈”。二是计量单位符号错误。例如,质量单位符号误用大写,误写作“KG”。三是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不一致。例如,268km/h,错误表述为“每小时268千米”。四是单位名称和符号分离,未作为整体使用。例如,“20摄氏度”误作“摄氏20度”。

“计量单位涉及长、热、力、电等十几个专业领域,其使用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监管对象复杂,监管资源有限,监管难度较大。部分受检单位对正确使用计量单位认识不足,特别是交易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对法定计量单位了解有限。同时,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过低,传统文化及习惯的影响依然存在,都是造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要贯彻落实《计量法》要求,坚持不懈地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多措并举,提升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建立重点领域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对象数据库”及“检查人员数据库”等。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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