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丢失 捡拾者索要“手续费”捡拾者的行为是否违法?

前日,吴先生跑步时不小心把手机掉了,着急万分。幸好,随后捡到手机的人主动联系了,正当吴先生高兴地以为手机顺利地失而复得时,没想对方声称,要付300元的“手续费”才肯归还手机。双方就“手续费”没能达成一致,归还手机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吴先生选择了报警。之后,经过一番折腾,吴先生给了200元“手续费”拿回了手机。

捡到手机,可以索要“手续费”吗?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索要“手续费”的行为违法吗?来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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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丢失 捡到者索要300元才肯归还

前日约9时,吴先生在漳州元光北路跑步,跑完回到家中,发现手机掉了。约10时,吴先生用同事的手机,向自己的手机发送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为:你好,手机丢了,请拨打1835961××××。当日下午,吴先生的同事接到一位女士的来电,电话那头称,她有吴先生手机的线索,具体需要打电话联系。

吴先生表示,当时他在外面,为了尽快拿到丢失的手机,就让同事联系了该女士。

捡到手机的是一位阿婆,阿婆想把手机还给吴先生,但也想从吴先生那里得几百块钱的“手续费”。随后,该女士问能提供多少“手续费”,吴先生表示能给100元,并向该女士询问阿婆的地点和电话,想要当面和他谈。该女士并没有告知,并表示会和阿婆商量100元的“手续费”问题。

之后,吴先生同事再次联系该女士,该女士表示:“老人要300元‘手续费’,目前老人有急事出去,联系不上,手机暂时无法归还,要等到明天才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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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报警 民警:手机要还,具体报酬双方协商

当日18时30分许,吴先生来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南坑派出所报警。“手机要还给人家,具体报酬你们双方协商。”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该女士,并告诉吴先生,捡手机的阿婆不是偷的、抢的,合理的要报酬也是正常现象。

当吴先生提出,民警能否找到该女士,并当面要回自己的手机时,民警表示该女士没有违法,最好的办法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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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 失主付了200元当晚拿回了手机

当日19时5分,该女士再次联系吴先生的同事称,要把手机还给他,老人只要200元“手续费”,并约定20时30分在金保大厦楼下相见。

吴先生和他的同事如约而至,见到了该女士。她介绍,今早吴先生跑步的时候,手机不小心掉落,被路过的清洁工阿婆捡到。早上她去公司上班,就听到阿婆说捡到一部手机,打算卖掉,被她及时制止。阿婆表示不卖掉也可以,归还手机需要一笔“手续费”,至少要几百块。

该女士将卡拔出,插到自己手机后,看到吴先生发来的短信,就赶紧进行联系。

后来,吴先生报警,阿婆表示只要200元,就愿意归还手机。该女士称,自己先向阿婆垫付了200元,将手机先拿回来,然后将手机还给吴先生。吴先生当场向该女子转账200元,然后拿回了自己的手机。

律师说法

拾物不还涉嫌侵占罪与是否要钱无直接关系

那么,在此事件中,捡到手机索要“归还手续费”的行为有没有违法呢?

导报记者联系了芗城区人民法院芝山法庭的沈法官,他明确表示,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钱财是违法的。但是由于300元太小,不好定义,没有一个明确的罪名。

“手机捡到,本来就应该归还,跟要不要钱是没有关系的。”沈法官称,如果吴先生愿意给付“手续费”,属于他们之间的自愿行为。如果阿婆因未得到“手续费”而拒绝归还手机,则有可能涉嫌犯侵占罪,也就是说,是否犯罪与要不要钱不具有直接关系,而是阿婆是否归还手机,具体要看阿婆是否拒绝归还手机以及手机的价值是否达到侵占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福建履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伟华表示,阿婆如果不给“手续费”就不归还手机,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无主物都要上交给国家,更何况手机是吴先生的。”在此次事件中,吴先生的手机丢失,阿婆和该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吴先生,并愿意将手机归还给吴先生,虽然要了300元的“手续费”,但是相对于手机的价值来讲,还是可以接受的。

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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