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补齐特殊儿童权益保障短板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2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到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相关报道见03版)

诚如《意见》所言,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全面落实《意见》各项部署和要求,需要站在儿童的角度,特别是要站在特殊儿童的角度,全面保障每一个孩子的平等权利,让每个孩子都真切感到被友好对待。

就此而言,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需要尽快补齐特殊儿童权益保障短板,重点要做到“三个同”:流动儿童“同城入学”、残疾儿童“同班就读”和自闭症等儿童“共同成长”。

上述23部门《意见》提出,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包括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落实定期上门查访,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落实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等。在此基础上,还应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切实解决好流动儿童“同城入学”问题。

目前,部分大城市随迁儿童入学门槛仍然较高,同时由于完成义务教育后不能在城市参加中考(以及高中毕业后的高考),一些在城市出生的儿童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上学。我国农村存在大量留守儿童,也与没有创造低门槛或“零门槛”的城市入学环境有关。保障所有随迁子女同城入学,对城市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从本世纪初开始,我国推进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同班就读”(或“随班就读”),这有利于培养所有儿童的平等观念,为残疾儿童融入正常社会生活提供与其他孩子一样的环境。这项政策涉及巨大的教育投入,包括要求学校配备专门的教师,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加快建设“无障碍校园”,推行难度较大。有人甚至认为,为少部分学生投入这么多经费“不值得”。

必须明确,推进残疾儿童“同班就读”,是友好、平等对待每个儿童必须建立的新理念。把所有城市的中小学、大学都建设为无障碍校园,是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必然要求。

解决自闭症儿童“入学难”,比保障残疾儿童“同班就读”更为复杂。现实中,残疾儿童还可以进特殊教育学校,但大多数特殊教育学校并不接收自闭症孩子。自闭症孩子去普通学校就读,不少普通学校会以各种理由(如没有特殊教育教师、其他家长反对等)不接收。

由于我国基础教育学校办学存在应试倾向,不但导致孩子的学业压力大,而且也出现“差生”被边缘化的问题。一些老师、学校认为,在“差生”身上花时间不值得,没有成就感。要让残疾儿童、自闭症儿童“同班就读”,不但需要解决相应的师资配备,还需要切实转变育人理念,改变老师、学校不愿意在残疾儿童、自闭症儿童身上投入资源的现状。

对儿童友好的关键,是要对每一个儿童都友好。如果能关照到每一个儿童,致力于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友好的环境,就能从整体上改善所有儿童的成长环境,全面提升我国教育质量。评价一座城市是不是儿童友好城市,更应该看城市如何对待流动儿童、残疾儿童、自闭症等特殊儿童。做好了这些工作,城市必将成为老百姓心中真正的儿童友好城市。

(原题为《加快补齐特殊儿童权益保障短板》)

编辑:王航

统筹:王攀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402 字。

转载请注明: 加快补齐特殊儿童权益保障短板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