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认罪!数典忘祖卖国求荣者必遭历史审判

黄之锋认罪!数典忘祖卖国求荣者必遭历史审判

据报道,香港非法“初选”活动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日前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涉案5名被告黄之锋、谭文豪、谭得志、郭家麒、杨岳桥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也均表示认罪。

这一干人等什么来路?以黄之锋为例,这位“港独”头面人物,曾明目张胆勾结外部势力、疯狂攻击和抹黑“一国两制”,煽动纵容暴徒搞乱香港,可谓劣迹斑斑。特别是2020年7月,这一众“揽炒派”发起非法“初选”活动,扬言在取得一定席位后,将“不分皂白地否决”政府提出的任何预算及公共开支议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以瘫痪政府的运作。“祸港乱中”之心昭然若揭,被依法严惩是这干人等必然的结局。

事实说明,香港国安法是“有牙的老虎”。它明确规定中央及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和法律保护等情况,明确最高刑期是“终身监禁”。从插“港独旗”袭警者入狱9年,到黄之锋等人认罪,香港国安法落地以来,充分展示了其强大的威慑力和执行力,推动香港社会实现止暴制乱、由乱到治的关键转变。在历史向前的滚滚洪流中,一众非法组织纷纷溃散,曾经的“乱港急先锋”——香港电台“换脸”、《苹果日报》“倒闭”、香港教协“凉凉”,一批曾活跃台前的跳梁小丑彻底失去作妖空间,那些意图“祸港乱中”者一个接一个地付出代价。

黄之锋认罪!数典忘祖卖国求荣者必遭历史审判

数典忘祖者不会有好下场,他们不仅难逃法律的制裁,更难逃历史的审判。比如黎智英,为了一己之私,勾结外部势力,出卖国家利益,早已被家乡族人剔除族谱,斥为“逆子”。回到国内,被骂声唾声钉在耻辱柱上,那么投靠国外的金主呢?“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遭种族歧视、被当作‘敌人’”,是乱港者在外飘零的基本命运。犹记得,当初香港国安法出台之时,一些西方国家叫嚣撤资,向乱港分子大放“空头支票”。然而数据表明,2021年前三季港美双边贸易却实现强劲增长。美资英资逐利而往,“受伤”的只是或流落异乡或关入铁窗的“乱港者”而已。

“港独”之可恨可悲,是一堂生动的警示课,任何人都不要寄望于通过“卖国”以“求荣”。无论处于何时居于何地,祖国都是一个人最深的烙印。舍弃这重身份,充当别人的“走狗”,那就注定成为随时可弃的工具。“港独”也好,或是其他什么“独”也罢,都要趁早醒醒。

来源:长安观察 撰文:田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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