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据企查查APP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一则任嘉伦(原名 任国超)与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文书。内容显示,该公司在其经营网店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原告的肖像,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法院判决该公司在网店首页置顶位置向原告任国超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义务,任国超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企查查APP】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