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录|优化营商环境不妨从清除隐性壁垒入手

北京市近日出台《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聚焦餐饮、连锁超市等8个业态,提出51项改革任务打通痛点堵点。这些改革任务既包括准入准营、监管执法等共性任务,还提出个性化改革任务,旨在清除阻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为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据《北京日报》1月31日报道)

推动实现食品经营许可全程网办、为连锁企业提供集中批量办理业务、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优化电商零售发展环境……北京市以清除隐性壁垒为抓手,出台切实可行的改革办法,在优化消费营商环境上集中发力,抓住了影响消费市场繁荣的“牛鼻子”,将使企业享受到更精细化的服务、更好的体验和更多的获得感。

什么是隐性壁垒?形象地说就是“玻璃门”——看着可以进去,但真走过去,头上会被撞个大包。现实中,隐性壁垒多种多样:在招投标领域,有的精准设置投标条件,提高报名门槛,为个别企业“萝卜招标”创造条件;在食品经营领域,经营许可通过率低、核查时间长,经营者经常要多头跑、多次跑……隐性壁垒的存在,挫伤了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积极性,阻碍了市场公平竞争,更不利于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这也是为什么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依然还有企业和群众感觉办事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放管服”改革进入深水区,那些明显不合理的审批事项大多已经被取消,剩下的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而隐性壁垒就是其中之一。缺乏明文规定、具有隐蔽性、貌似合法性……隐性壁垒的存在容易让我们陷入“无物之阵”。深化改革难,破除隐性壁垒难,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下定决心、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问题就一定能得到解决。在这方面,北京市此次清除隐性壁垒的改革思路和举措,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优化营商环境不妨从清除隐性壁垒入手,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良好条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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