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
有奖举报的通告
一、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及山东省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规定,制定本通告。
二、本通告适用于实名向纪台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纪台镇派出所举报,举报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实被依法查处后,给予1000-5000元现金奖励。
三、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有权举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举报人应当详细说明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名称、地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具体位置、情形、证据,并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属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及企业的,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五、举报范围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规定违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三)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与用户(含餐饮用户)签订供气合同,未定期对用户(含餐饮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入户免费安全检查;
(四)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违法向高层建筑、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等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提供瓶装燃气;
(五)瓶装燃气用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餐饮用户未安装、使用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超量装载钢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长时间装载钢瓶存放;
(八)无资质企业、流动商贩非法储存、沿村灌装售卖液化石油气;
(九)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设施及报警装置;
(十)违反城镇燃气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六、有奖举报电话:纪台镇专班0536-5471001、纪台镇派出所0536-5471110
纪台镇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治理专班
2022年1月
来源:寿光纪台
责编:小牧 实习编辑:武盈君
【来源:寿光云丨新鲜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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