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道驰受审 被控受贿2.74亿 任职证监会期间曾涉嫌内幕交易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受贿、内幕交易一案。检察机关指控,童道驰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74亿余元。另外,在担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期间,童道驰将股票内幕信息告知亲友,由亲友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股票。

被控受贿2.74亿 任职证监会期间将内幕信息告知亲友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童道驰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公司上市、企业经营、融资借款、职级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4亿余元。

2006年至2007年,童道驰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期间,还将履职时获悉的股票内幕信息告知其亲友,由其亲友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童道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童道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童道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童道驰落马始于2020年。2020年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童道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4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调查结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道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童道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甚至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奢靡消费安排,贪图享乐;利用职权在资本市场进行权力寻租,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生活糜烂,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在重大项目收购上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上市、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1年6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童道驰作出逮捕决定。2021年9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年作为海归派加入证监会 为他人在公司上市上“提供帮助

根据公开信息,童道驰出生于1967年,湖南平江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童道驰拥有名校学历和海外经历,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拥有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行政管理学专业硕士、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历;1994-1999年在美国兰德公司研究生院进行政策分析专业在职学习,获政策分析博士学位(其间担任美国兰德公司国际部亚太研究中心研究员)。之后,他还在世界银行总部工作过一年半,担任企业发展部公司治理局公司治理专家。

2000年10月,童道驰回国后,进入证监会工作。当时证监会引入了一大批海归人员,还外聘了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来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童道驰就是在此时加入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童道驰进入规划委后仅一个月,就成为委员,官至副局级。

2001年4月,童道驰成为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在此岗位上待了5年。上市公司监管部主要的职能是监管境内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主要股东等,并负责上市公司出现重大问题及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

2006年8月,童道驰到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担任副主任。发行部是证监会最受关注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掌握企业能否上市的“生杀大权”。检察机关也指控童道驰“为他人在公司上市上提供帮助”。除此之外,发行部还负责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等,极易接触到股票内幕信息。

2007年4月开始,童道驰兼任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此后,2008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担任证监会国际合作部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证监会也有发行部官员落马。有“发审皇帝”之称的姚刚,曾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证监会主席助理,2008年任证监会副主席,执掌证监会发审大权13年,2015年被查,2018年因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

童道驰被指控的违法行为与姚刚有些类似。根据姚刚案的庭审信息,2006年至2015年,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2007年1月至4月,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顾志娟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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