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浦东一批法官出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浦东一批法官出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从昨天起,浦东一批法官开始出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期三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少年审判,守护未来”校园法治建设实事项目暨法治副校长聘任及法治巡讲团启动仪式。

据了解,为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规范化、常态化,浦东法院制定下发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此次委派的首批15名法治副校长全部由院领导、专审委委员及庭室负责人组成,巡讲团精选的40名“蒲公英”讲师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九成以上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多人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复合背景。他们将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安全管理等举措,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的保护伞。

据悉,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以及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法治副校长还将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祥青在讲话中强调,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校园法治建设需要多方合作、持之以恒,希望浦东法院立足本职、压实责任,织密未成年保护的法治网络;主动介入、积极沟通,强化未成年保护的联动机制;开拓创新、善于总结,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全新格局。

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玮肯定了浦东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作的努力,并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希望各家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美好的法治环境。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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