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塞内加尔使馆:“春苗行动”在塞启动实施,中国公民可在当地接种新冠疫苗

中国驻塞内加尔使馆:“春苗行动”在塞启动实施,中国公民可在当地接种新冠疫苗

海外网5月17日电 据中国驻塞内加尔大使馆官方微信消息,为落实好党中央对海外中国公民的关心,切实帮助在塞中国公民做好疫情防护,经驻塞使馆与塞政府部门多轮沟通,塞方确认在塞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接种新冠疫苗。现就“春苗行动”在塞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须知

(一)疫苗品种:中国国药集团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二)接种原则:知情、自愿、自担风险。

(三)接种范围及要求:18岁以上在塞中国公民(须持有效中国护照和在塞居留);身体健康,满足接种条件,无基础疾病或已知禁忌病症。具体请认真阅读《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四)接种费用:免费。

(五)接种安排:由专人分批通知,请按通知时间段前往接种地点。请务必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六)接种需携带材料: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在塞居留证件或由担保人出具的证明(需附担保人护照及居留复印件,证明模板见附件3)原件,经本人签字的《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和《个人自愿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承诺书》。

(七)接种凭证:疫苗接种完成后,塞政府主管部门将统一发放接种凭证。

二、报名登记

(一)接种意愿摸底期间未报名的个体侨胞请填写本通知后附的报名问卷,中资企业员工请通过所在企业向中资企业协会报名。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22:00。

(二)接种意愿摸底期间已报名的在塞中国公民无需重新报名。如接到使馆电话通知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请尽快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如已无接种意愿,个体侨胞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取消报名-姓名+护照号”,中资企业员工请通过原报名渠道取消报名。

(四)核酸或血清抗体检测结果曾呈阳性人员暂无法接种。接种意愿摸底期间已报名但未如实填报感染史(核酸、IgM或IgG抗体任何一项曾呈阳性)的在塞中国公民,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如实说明情况,邮件主题注明“健康申报-姓名+护照号”。

三、接种安排

(一)接种当日,请按通知要求时间提前15分钟带齐所需材料抵达指定接种地点,做好个人防护。

(二)为确保健康安全,对年龄不满18岁及患有基础疾病或禁忌病症,经医生认定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一律不予接种。

(三)接种现场严格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稳妥、有序进行疫苗接种和现场留观。

四、注意事项

(一)实验证明,灭活病毒疫苗安全性较高,但并不保证100%无不良反应。请在接种前务必认真阅读《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和《个人自愿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承诺书》,确认已了解“不良反应”情况,确认本人不属于“接种禁忌”人群。

(二)接种前须主动告知身体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基础疾病特别是禁忌病症、近期用药情况、是否得过新冠肺炎等)。接种后,须在接种点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不适情况及时咨询现场医生。接种点将提供医疗急救服务。

(三)接种现场将公布应急值班电话。离开现场后,如出现怀疑与接种有关的不良反应,请及时就诊或拨打应急值班电话求助。

(四)请按要求完整接种两剂疫苗。两剂疫苗接种时间间隔21-28天,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赴接种地点完成接种。完成接种后需继续在塞观察一段时间。观察期间,不建议进行国际旅行。请计划近期回国的人员结合上述情况统筹考虑相关行程。

(五)根据目前临床研究数据,绝大多数人接种完疫苗后能产生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抗体,但是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因此,请在接种后继续严格遵守各项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聚集活动。

(六)核酸或血清抗体检测结果曾呈阳性人员如拟回国请按使馆3月4日发布的提醒中(http://sn.china-embassy.org/chn/lsfw/t1858399.htm)关于有感染史人员回国前防疫管理规定进行各项检测和居家隔离。如隐瞒本人检测阳性史恶意接种疫苗骗取回国健康码,使馆将予以严肃处理。

如需进行疫苗接种相关咨询,请拨打驻塞使馆咨询热线:+221-338647784,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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