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起诉猎豹汽车 获赔加工款约6.9万元

  乐居财经讯 王淞庆 3月10日,乐居财经获悉,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 新增一则民事判决书,原告为万丰奥威,被告为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汽车”),案由为承揽合同纠纷。 

  新昌县人民法院查明,万丰奥威和猎豹汽车的承揽合同关系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可受法律保护。判决猎豹汽车支付万丰奥威加工款69354.45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2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公开数据显示,万丰奥威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资本为21.8亿元,法人代表为陈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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