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故意隐瞒风险地区行程 两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7日,据天长发布微信公号消息,因故意隐瞒风险地区行程,两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关于对泗县返天人员王某某、张某某未主动报备行程给予行政警告处罚的通报

2022年6月25日,天长市千秋街道西湖社区居民王某某、张某某一家三口自驾前往宿州市泗县黑塔镇小梁村,6月26日返回天长,当日泗县公布发生本土疫情,但王某某、张某某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王某某于6月28日、30日自行去天康医院核酸检测两次,张某某和女儿于6月30日在经八路核酸采样小屋进行核酸检测。7月5日 ,接到上级大数据推送信息后,千秋街道西湖社区第一时间对王某某全家采取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控措施。

王某某、张某某故意隐瞒风险地区行程,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王某某作为快递员于6月27号起继续派送快递,出入多个公共场所,直至被社区落实管控措施,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某、张某某予以行政警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再次提醒从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来(返)天人员和广大市民务必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自己的行程信息。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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