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用海申请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11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话: 0571-88877514;邮编: 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 电话: 0574-89187076;邮编: 315042。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南兰江西路288号;电话:0574-62731172;邮编:315402。

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用海申请情况公示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1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用海申请情况公示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_通知公告】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439 字。

转载请注明: 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用海申请情况公示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