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国旗法、国徽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国旗法、国徽法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这两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表示,国旗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权威与尊严,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这次国旗法、国徽法修改幅度不小,主要是完善国旗、国徽的尺度,增加使用的场合和规范,明确监督部门等。

“根据国旗和国徽的特点,把握不同要求,对于国旗是强调鼓励与规范并重,鼓励公民、组织在适当场合升挂、使用国旗和国旗图案;对于国徽是坚持以规范为主,主要是规范国家机关的使用。”童卫东说。

新修改的国旗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新修改的国徽法明确,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根据新修改的两部法律,国旗、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同时,新修改的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该法还明确,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

新闻内存

有利于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

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曾分组审议了国旗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和国徽法修正草案二审稿。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国旗法、国徽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作出了符合实际的修改,有利于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在全社会更好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国旗法修正草案二审稿明确,展览馆、体育馆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对此,张志军委员表示,由于影剧院已成为影响广泛的重要公共文化传播场所,建议在“展览馆”后面加上“影剧院”,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冷溶委员认为,国旗、国徽和国歌教育是最基本的爱国主义教育,升国旗、奏国歌是十分严肃、庄严、崇高的事情,是每个公民都要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他表示,法律通过后应该专门开展国旗、国徽的宣传教育,借此机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非常有必要。文/新华社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970 字。

转载请注明: 新修改国旗法、国徽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