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厅官靠“影子股东”“白手套”收巨额财物

大众日报记者 孙秀岭

4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一个案例分析: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俊健被“双开”,通报指其“违规在化工企业入股当‘影子股东’,让亲友充当‘白手套’投资借款,默许亲友挂名领取薪酬”。

所谓“影子股东”,也叫“干股股东”,主要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一些领导干部成为“影子股东”,主要体现为通过非正常政商关系,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以他人名义代持公司股份或依据代持股比约定享受企业收益。

所谓“白手套”,主要说充当“黑钱”漂白的中间人,或是实际从事“非法”事务的“合法”外衣。人们说“白手套”,说的是给很脏的手戴上一个白色手套,让别人无法察觉手很脏。某些从事某些见不得人的事,通常必须寻找“合法”、“合理”的理由来加以掩饰,而从事这种掩饰工作的个人、单位、组织等等,被称之为“白手套”。

“影子股东”“白手套”,不是什么好词。今年4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俊健作出逮捕决定。据报道,马俊健曾违规入股化工企业,让亲友充当自己的“白手套”投资借款,成为这些私企的“影子股东”。他“借”亲友谋取利益,平日里对他们自然是“照顾”有加。在他的庇护下,这些亲友可以挂名领取薪酬。马俊健与多家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官商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应付检查、逃避处罚、处理事故、贷款担保、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显而易见,“影子股东”“白手套”只是手段,一种掩盖腐败行为的方式,一种搞隐性腐败的载体和通道,而“影子股东”所寄生的“影子公司”,多得益于领导干部在业务上的“特殊关照”和“定点推送”,其本质是以权谋私、隐性腐败。

马俊健的“影子股东”“白手套”,并非个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指出,“影子股东”已成为一些党员干部谋取私利的新方式,在一些地方甚至逐步成为政商勾肩搭背、贪腐谋利的主要方式。在无锡市纪委监委查处的80余件“影子股东”案件中,有的官员让亲友挂名,自己幕后操纵,把“影子公司”当成自家“钱袋子”;有的隐形入股,通过股息分红、配送干股、高价回购、非法参股、投资理财等一系列操作非法获利等。有别于请托等“一事一结”的权钱交易,“影子股东”“白手套”更隐蔽,利益输送时间更长,危害更大。

有文章指出,中国反腐进入“深水区”,锋芒直指“影子股东”“白手套”这类隐性腐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日益规范,很多贪官已经从原始的腐败行为,转化成较为隐性的贪污腐败行为,“影子股东”就是较为典型的一种。“影子股东”“白手套”,较之传统腐败手段有了更多“马甲”,似乎更“高明”、更“安全”了。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俗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影子股东”“白手套”不管多隐秘,终究还是腐败,注定难逃法网。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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