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冤假错案 中国最高法称要“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全面纠错”

中新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正确处理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的关系。”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谈及冤假错案,称要“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全面纠错,对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会议指出,审判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重要制度设计。全国法院要准确把握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提出的新要求、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要求提出的新期待、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提出的新任务、审判监督案件数量结构变化提出的新挑战,努力推动审判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议要求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坚决纠正刑事冤错案件,切实加大实质化解行政再审争议力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针对健全有效查错、依法纠错的审判监督机制,会上明确部署,比如健全申诉立案审查机制,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审查标准和程序,畅通执行程序发现错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机制;又如将程序内办理审查案件作为发现错案的主要渠道,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将舆论反映错案线索作为审判监督的有效途径。

会议重申,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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