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征求意见 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

  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消息称,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主要对附加资本提出不同梯次的要求,以及对恢复处置计划方面作出规定。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防范“大而不能倒”问题成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监管主要包括发布评估办法、出台附加监管规定、确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及差异化监管方案等工作。《附加监管规定》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一般性框架,既考虑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国际惯例,也结合了我国银行业的特点和实际监管需要,为确定不同组别和类型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具体监管方案奠定了基础。

  “这是继2021年1月1日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后,我国在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中迈出的重要‘第二步’。”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以此为基础,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出台差异化监管实施方案,尽快达成“四步走”目标,率先实现对银行类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附加监管规定》明确了附加资本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等,是此前监管制度的配套细则,有助于推动重要性系统性金融机构落实相关监管制度。

  《附加监管规定》有何亮点?周茂华表示,一是文件就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细化、统一标准,有助于后续相关工作落地;二是对附加资本充分考虑我国银行补充资本压力和信贷合理扩张需求。

  温彬认为,《附加监管规定》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和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具体标准借鉴了国际惯例,同时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

  业内人士表示,《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确定了如何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一旦评估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则明确如何对这些银行进行监管。可以总结为三方面:加资本、“生前遗嘱”、数据报送和风险提示。这意味着系统性重要银行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

  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又称“生前遗嘱”)是此次《附加监管规定》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的一项重要工具。据介绍,恢复计划需详细说明银行如何从早期危机中恢复,确保能在满足事先设定的触发条件后启动和执行。处置计划需详细说明银行如何在无法持续经营时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在制定计划时,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全面梳理重要实体、关键业务和自救资源,增加总损失吸收能力的要求,保障机构拥有充足的自救资源。通过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的制定和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全面梳理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透明度、降低复杂性,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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