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正式启动,注意这几点,可以省时又省心

今天,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式启动。今日起至6月30日,有需要的个人纳税人都可通过相关渠道办理年度汇算,多退少补。

在平常办理中,如何获得退税,哪些情况又需要补税是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典型退税、补税情况进行了梳理,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典型退税情形:

情形一: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情形二: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纳税人。

情形三: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纳税人。

情形四: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

情形五: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纳税人。

情形六: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情形七: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纳税人等。

典型补税情形:

情形一: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的纳税人。

情形二: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的纳税人。

很多纳税人还会产生疑问:并不清楚应该退税还是补税,应该怎么办?

一是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二是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三是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部门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如果需要退税或补税,具体应该怎样操作?

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部门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税务部门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其中,对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税务部门建议这部分纳税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方式办理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税务部门提示,无论是退税还是补税,都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若有疑问,纳税人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寻求专业帮助。

栏目主编:徐蒙 文字编辑:张煜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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