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对价14.98亿元出售永康项目公司予滨江集团

  乐居财经讯  赵微  6月13日,阳光城(SZ000671)发布关于出售永康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据该公告,阳光城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阳光城”)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8亿元人民币,阳光城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负有的33.04亿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上述交易完成后,阳光城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金华虹光”)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据了解,交易对方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楼佳俊,成立时间为2021 年 06 月 29 日,注册资本10 万元,滨江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目标公司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国平,成立时间为2020 年 02 月 28 日注册资本5100 万元。

  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增值额为16.29亿元,增值率为2,097.64%,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增值较大,具体原因是其下属子公司金华虹光所持有项目拿地时间较早,近几年金华市土地市场价格有一定上涨,评估对象所在区域规划及周边配套也都在逐步完善,故评估增值较大。

  阳光城子公司浙江阳光城2021年成立目标公司,收购了金华虹光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司已取得了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共计六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目标公司向中融信托申请投融资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等,根据合作协议中融信托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阳光城持有目标公司100%的权益,截止交易日扣除保障基金后剩余融资额为33.04亿元。缤慕公司代浙江阳光城向中融信托支付款项后,目标公司100%股权由中融信托直接变更至缤慕公司,相应协议项下各方的违约责任相互豁免,各方已产生的违约责任(如有)不再向其他方主张权利。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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