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严防假冒伪劣新冠防控药品通过拆零销售流入市场

国家药监局:严防假冒伪劣新冠防控药品通过拆零销售流入市场
资料图。来源:新华社

封面新闻记者 邵萌

1月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为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常用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该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药监部门应严把购销渠道关、储存养护关、药学服务关和配送追溯关,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通过拆零销售流入市场。

《通知》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药监部门应督促指导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把购销渠道关、储存养护关、药学服务关和配送追溯关,确保零售药品来源合法、销售合规、用药指导到位、去向可追溯,经营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通过拆零销售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质量安全。

同时,各地药监部门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开展拆零工作。拆零药品应当集中存放于指定区域,分包装标识应当注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等内容。药品零售企业应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并做好用药指导等工作。

此外,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理性购药。各地药监部门应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常用药品供应保障,通过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消费警示、舆情监测等措施,指导群众树立合理用药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避免盲目囤药造成的不合理用药风险和药品浪费,营造科学购药、安全用药、供应可及的药品经营环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842 字。

转载请注明: 国家药监局:严防假冒伪劣新冠防控药品通过拆零销售流入市场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