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放宽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资质条件等要求

3月1日,据商务部网站,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吸引战略投资。

商务部表示,研究完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制度,放宽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资质条件、持股比例、持股锁定期等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出台便利化措施,吸引外商投资设立地区总部和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等功能性机构。

同时,商务部提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通知》提出,聚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在线方式,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挥外资在“稳链”“补链”“固链”“强链”中的重要作用。引进重点领域重大外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此外,《通知》表示持续加大外商投资保护力度。落实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发挥各地投诉机构作用,依法受理外资企业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好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及时协调解决不公平对待外资企业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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