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重整申请获受理,股票简称改为*ST海航,2月18日停牌1日

2月10日晚间,海航控股(600221.SH)公告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于春节后首个交易日2月18日停牌一天,19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海航。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与此同时,海航控股公布,包括新华航空、长安航空、山西航空、祥鹏航空等10家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海航控股:重整申请获受理,股票简称改为*ST海航,2月18日停牌1日

海航控股主要子公司重整

海航控股和旗下子公司均被受理重整

据海航控股公布,10家子公司已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它们分别是: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新华航空”)、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航空”)、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祥鹏航空”)、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航空”)、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航空”)、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科航投资”)、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海航技术”)、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福顺投资”)。

海航控股表示,上述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将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上述公司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运营安全稳定,并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外,据海航控股公告,法院已受理大新华航空、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且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在这之前,海航控股自身也已发布《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富来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富来特货代”)以海航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控股进行重整。

法院已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告披露,关于海航控股的债权申报期限为从法院公告之日(2021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含当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时。

海航控股称,虽然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虽然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但海航各方面的业务依然保持平稳。红星资本局也注意到,截至目前海南航空及旗下航空公司的航班均在正常运营当中。

海航控股表示,根据法院于2月10日作出的复函,同意海航控股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25亿元债务将转移至海航集团

债务转移方案细节显示,公司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后,在重整计划中,按同等比例将部分无救助性质的带息普通债转移至股东和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清偿,转移的债务金额预计不少于约725亿元。

海航控股表示,为确保债务转移方案切实可行,公司已经取得了海航集团金融机构总行/总部级债权人委员会多数债权人的支持意见。

红星资本局查询203家债委会成员单位债权人回复情况为:对债务转移方案书面回函“同意”的债权人147家,占债委会中债权人总数的 66.82%,超过1/2;代表债权总额占债委会债权总额的 81.24%,超过2/3,解决方案已获多数债权人的支持与认可,具有可行性。

过去一年,疫情冲击叠加大股东拖累的影响,海航控股创下历史最大亏损。财务数据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亏损580亿元到650亿元,这一“史诗级”亏损额度将创下A股上市公司迄今为止的最高记录,成为目前的A股“亏损王”。

海航控股表示,其2020年经营性利润亏损约165亿元,但因海航集团等公司重要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导致公司所持关联方的股权投资、应收关联方款项、金融资产及飞机资产等预计可能出现损失。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计提对关联方担保合同损失,并对所持关联方的股权投资、应收关联方款项、金融资产及飞机资产等计提减值损失合计约460亿元。

除了海航控股外,“海航系”的多家上市公司2月10日晚间也纷纷发布重整公告,包括海航基础(600515.SH)、供销大集(000564.SZ)、海航科技(600751.SH)等上市公司,均已被法院裁定公司重整,并已指定重整管理人。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编辑 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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