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状告福晟集团,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乐居财经 张林霞 10月8日,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为2021-10-08 09:00,案号为(2021)湘0105民初7688号,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告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被上诉人/被告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5-21,法定代表人为潘伟明,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产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等。公司由潘伟明持股90%,陈伟红持股10%。

  据企查查,福晟集团是一家地产、建筑两翼协同,涉足金融贸易、物业管理等多元化领域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福建福晟集团、深圳福晟集团、福建六建集团等百余家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外投资企业9家,其中房地产类1家,为深圳福晟投资有限公司。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14起,案由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45起,作为被告的110起,共88个风险关系对象,共85条裁判文书,案件总金额25969.25万元,共3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170225.45万元,共1条被限制高消费信息。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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