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和“僵尸商事主体”问题不再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何泳)个体户就业更灵活了,“失联”和“僵尸商事主体”问题解决了,市场环境更优化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实施带来不少新变化。这是记者从2021年度第3期政企通网络直播访谈活动中了解到的信息。

本期政企通活动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承办。活动邀请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伟解读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新亮点、新变化。据了解,法规修改后,在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方面,进一步减少商事登记、备案事项,减少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企业办事更轻松、更便捷、更有自主权。实施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制度,鼓励自然人灵活创业就业。

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创设了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特殊情形代位注销制度,有效解决“失联”和“僵尸商事主体”问题,为新生企业创造发展空间。

在优化企业创业环境方面,推出了歇业登记制度、“一照多址、一市一照”制度、在名称登记中加大对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保护制度、完善商事登记撤销制度、加大对虚假注册行为人的信用惩戒制度等,营造更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推进港澳企业跨境经营便利化方面,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登记一体化。对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领域,港澳企业可直接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银行开户、税务、海关、外汇账户和审批等事项。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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