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8万元

  乐居财经 10月11日消息,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被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8万元。案号为(2021)陕0802执5640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10月9日。

  据悉,中联重科成立于1999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詹纯新,注册资本为86.6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等。该公司主要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8.21%,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45%。有101家对外投资企业。

  中联重科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2999起,其中5.22%为被告,69.74%为原告,24.65%的案件案由为追偿权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25条,被执行总金额为1230.42万元。

  (责编:邓如菲)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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