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获批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3月24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核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称,核准泰康人寿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证监会表示,泰康人寿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6个月内完成开业筹备工作。

证监会指出,泰康人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基金销售”业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向证监会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前,不得对外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泰康人寿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获批

来源:证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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