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为了规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定位于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目的是为各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各类投诉事项提供标准和规范,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协调和督促经营机构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指引》共分七章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处理原则、职责分工、处理制度、处理结果、自律管理以及12386热线转办投诉处理等。

后续,协会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证券经营机构投诉处理培训和交流,做好相关规则解读,引导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更加积极地回应投资者诉求,按照《指引》规定做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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