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拟定增10.08亿元 信披违规整改情况被证监会关注

近日,证监会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申报给出16项反馈意见。

今年5月,中信重工发布再融资公告,计划定增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8亿元,用于“投向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高端耐磨件制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重型装备智能制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包括中信投资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其中,中信投资控股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1亿元。

关于此次募投项目,证监会要求中信重工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关于公司高管方面,中信重工董秘梁慧同时兼任中信重型机械公司总经理,后者为中信重工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另外,上交所因中信重工未及时准确对外披露募投项目进展、未进行充分风险提示,于2020年10月13日对中信重工及董秘梁慧进行通报批评。

对此,证监会要求中信重工披露高管在实际控制人处兼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符合有关公司治理监管要求;信披违规具体情况,是否已整改完毕,中信重工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是否存在缺陷,后续是否可能被立案调查或进一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作出行政处罚风险。

中信重工拟定增10.08亿元 信披违规整改情况被证监会关注

报告期内,中信重工应收账款、存货余额较高,货币资金、短期借款金额也较大。证监会要求说明以上4项财务金额较高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结合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存货周转率、同行业上市公司等情况;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信重工曾因工程纠纷起诉客户湖北谷城泰隆水泥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等1.12亿元,却遭泰隆水泥反诉要求就工程延期赔偿1.5亿元。

关于上述诉讼的基本案情,具体诉讼请求和裁判情况需要具体说明。若判决不利是否对中信重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需着重披露。

除以上事项外,证监会还就中信重工控股子公司中信重工(洛阳)机器人智能装备科创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科技园区建设;中信投资控股认购资金来源;商誉形成情况,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等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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