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因资金违规占用被实施风险警示

【环球网 记者 刘晓旭】维维股份(600300.SH)自4月27日起,正式被上交所实施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为“ST维维”,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从4月26日维维股份公布的警示停牌公告来看,主要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维维股份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维维股份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对关联资金拆借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维维股份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事发起因于连续多年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其中在3月31日,上交所对维维股份及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连发三份函件,就其前期的违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和并予以监管关注。

其中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7至2019年期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或其子公司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通过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至徐州正禾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密山金源油脂油料有限公司、铜山县棠张包装箱厂、徐州秋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徐州永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州长旺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中间方,通过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公司其时的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上述资金划拨不是基于真实业务发生,实质构成维维集团对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

2017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7.02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其中1月至6月累计占用4.77亿元,当年归还5.29亿元,期末占用余额1.73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的6.5%。2018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8.96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98%,其中1月至6月累计占用5.51亿元,当年归还6.46亿元,期末占用余额2.5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的9.19%。2019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11.53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占用全部发生在上半年,当年全部归还。

维维集团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9年9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已完成股份转让,向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公司284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本次转让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020年4月30日、2020年8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称,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公司累计向维维集团拆出资金累计占用3.2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99%。截至2020年4月26日,拆出资金3.2亿元及利息1146.94万元已全部归还。

公司与维维集团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数额巨大,因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根据4月27日维维股份发布的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来看,维维集团2020年度非经营性占用维维股份资金高达93728.15万元。

据了解,目前维维股份新一届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21日前全部解决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收回了占用资金本息。公告表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已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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