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方案今年收官——银行保险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三年行动方案今年收官——银行保险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健全的公司治理是金融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根据银保监会此前出台的《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2年是最后一年。有哪些工作计划和安排?三年公司治理,成效如何?各方都拭目以待。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公司治理评估以及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不断深化行业公司治理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领域,推动监管的“强光”照进“灰色地带”。相关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如: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从严规范约束大股东行为,督促股东依法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主体责任,丰富禁止性规定和监管措施,重点防范大股东不当干预和利益输送风险。

  同时,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以来,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处罚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合计1.4亿元,处罚责任人395人,督促内部问责处理360家次,问责个人5383人次,严厉打击了资本造假、股权代持等突出问题,形成有效震慑。集中分四批次向社会公开81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约束。

  据介绍,银保监会通过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运行的规范性,建立并实施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综合评估体系,连续两年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并督促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薄弱环节。另外,将评估结果与市场准入、现场检查及高风险机构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相结合,主动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总体情况。

  从2021年评估结果来看,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总体稳定并呈现向好变化。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138家,较2020年减少44家,占比下降2.7个百分点。从具体领域看,银行保险机构在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规范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健全董事会治理等方面呈现出积极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小机构公司治理方面,虽然由于机构数量众多、情况复杂,治理难度较大,但近年来通过积极推动对中小机构的市场化重组等措施,相关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如2021年内,辽沈银行、山西银行、秦农银行和中原银行等中小银行成功新设或合并。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提醒,银行合并重组的后续效果还需进一步观察,较为常见的问题是机构之间能否有效衔接,包括内部机构设置、管理模式、企业文化、业务分配等各方面都需要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另外,债务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也可能耗费较多成本。

  除了合并重组,多渠道充实资本金来源也有助于解决中小银行资金短缺问题,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德勤此前发布研究报告显示:一些中小银行通过IPO上市等举措,短期内就能够引入大量社会资金。从长远看,中小银行还必须通过改善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持续吸引资本注入。

  目前,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2021年以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出台,从纲领性制度到推动董事监事履职、发挥薪酬导向作用的实际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制逐一建立。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以提升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质效为重点,完善公司治理评估体系,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规范大股东行为及关联交易,健全三会一层履职评价和监督制衡,探索差异化监管,不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改革取得新成效。(经济日报记者 陆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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