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建议积极发挥保险在巨灾风险领域的保障作用

业界建议积极发挥保险在巨灾风险领域的保障作用

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能力持续加强,但在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高发的态势下,巨灾风险管理的体系和能力在灾前预警和灾后补偿等方面仍有短板。在30日于浙江杭州举行的“巨灾风险管理与实践”智库研讨会上,业内专家建议,进一步加快全面数字化改革进程,充分发挥保险业的优势,推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地域分布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据统计,2011-2020年,全国自然灾害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3683.7亿元。

“全球和区域尺度的气候变化加剧了自然灾害在中国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加上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未来将面临更多的灾害风险。”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席专家李雪峰在会上表示,自然灾害场景社会属性强,行业属性较弱,不同灾种的防灾减灾方案共同性大。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发展与安全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要一体规划、一体促进、相互融合。

“全球气候变暖加剧了极端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呈现出气象灾害的长期性、突发性、巨灾性和复杂性。”浙江省气候中心主任樊高峰建议,要进一步探索建立规范体系,提高灾害风险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提高灾害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实用性;创新巨灾保险的体制机制,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与分担作用。

巨灾保险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当前,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正式将保险、再保险纳入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制度体系,将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目前,地方巨灾保险试点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区域巨灾保险试点已落地全国13个省市,保费规模超过7亿元,从2014到2020年,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20%。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再保险巨灾研究中心总干事周俊华博士表示,保险行业并不只是灾后赔付,在事前监督管理也要发挥作用,要做好灾前风险防范,利用科技化的平台将防灾防损运用到巨灾风险管理实践中。

“通过数字化前沿技术实现巨灾风险管理平台与服务创新,能够使巨灾风险看得清、算得明、管得住、想的远。”据中国大地保险业务总监成文清介绍,中国大地保险近年来积极开展巨灾风险管理研究,推动巨灾保险的落地和发展。中国大地保险的母公司中再集团拥有强大的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对国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有一个致灾因子的分析,可以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建巨灾研究中心,为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搭建提供数据和理论支持。

浙江省是全国巨灾保险试点起步较早的地区之一,宁波市是继深圳之后国内第二个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城市。《浙江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推广巨灾保险试点应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健全政府保险机构协同推进机制,扩大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企业财产保险等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推动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建设,到2025年实现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全覆盖。

与会专家还围绕推进巨灾管理数字化升级,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主题,从巨灾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数字化升级、巨灾保险的地区实践以及国际经验等视角展开研讨。专家呼吁,要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治理新体制,推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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