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三宗罪,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被逮捕

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6日发布消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惠宇作出逮捕决定。

 

田惠宇,男,1965年12月出生,安徽金寨人,高级经济师,1987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10月获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田惠宇曾任建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建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2013年5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招商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2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10月8日发布的对田惠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结论显示,田惠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

 

最高检最新公布的逮捕决定显示,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三宗罪。其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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