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夏天的尾巴,来海上冲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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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6日讯 夏末秋初之际,海上冲浪正当时。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普及,水上运动项目开始兴起。青岛也在大力发展帆船、水上摩托艇、潜水等涉体海上旅游项目,培育体育产业新增长点。为了优化海上旅游发展环境,规范海上旅游产业保障制度,2021年2月1日,由青岛8部门联合印发的《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在北方首创,将有助于在北方沿海城市、国内非特区地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上体育旅游实践成果,为优化青岛海洋旅游发展环境,推动帆船、水上摩托等海上体育旅游产业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青岛市体育局以备案的形式对从事海上休闲旅游的帆船、水上摩托艇实行“一船(艇)一号”统一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8月17日,青岛市有12家营运船艇单位,共计57艘帆船、23艘水上摩托艇在青岛市体育局通过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其中包括青岛银海帆船运动俱乐部、青岛五月风帆船运动俱乐部、青岛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岛奥顺文体有限公司、青岛志良帆船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等设备。所有备案的船艇均购买了船艇险、乘客险,有专业的驾驶员、救生人员和救生设备。

《暂行办法》明确使用帆船、水上摩托艇从事旅游活动的,需要依法进行商事登记,并向市体育局备案。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市体育局需要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帆船、水上摩托艇从业者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体育局变更备案信息。终止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活动的或者不再满足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活动备案条件的,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体育局申请取消备案。

对于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活动,坚持海上旅游联合执法,帆船、水上摩托艇从业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目前,青岛市体育局正着手开发青岛市帆船摩托艇海上旅游备案服务管理系统,让群众少走路、让数据多跑腿。该系统预计9月上线,届时将实现备案信息资料网上办理,及时将备案信息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海事局等相关部门共享。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高静文)

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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