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多部门联合开展海上非法旅游经营活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半岛网9月10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海上旅游经营秩序,加强涉海旅游码头、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隐患,9月10日上午,崂山区文旅委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公安分局、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崂山海事处等部门对王哥庄街道海上非法旅游活动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部署,此次行动各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执法人员在王哥庄街道各码头张贴了《关于对崂山区海上非法旅游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通告内容:

一是严禁各类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非法从事载客营运、无证驾船、超载运营。二是严禁利用海上游艇、帆船、摩托艇、渔船等从事非法垂钓活动。三是严禁利用未经审批许可的码头、临时停靠点等从事海上非法旅游经营活动。四是严禁未向海岸派出所报备,私自驾驶各类船艇驶入、驶出码头、临时停靠点。五是严禁擅自拆换、遮盖、涂改、伪造船名、船号或船名、船号模糊不清出海。六是严禁旅行社和导游向无资质的海上旅游供应商订购海上服务产品。七是严禁非法占用海域私搭乱建用于非法营运的构筑物,已经搭建的,限于2021年9月15日前自行拆除清理,恢复海域原状。八是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妨碍、阻挠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针对通告严禁事项,对部分涉嫌从事海上非法旅游的码头、船舶等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青山码头执法时发现某运动帆船俱乐部张贴非法海上旅游经营项目广告,执法人员责令该俱乐部对非法广告现场进行了撕毁和拆除,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是崂山区今年以来开展的第四次涉海旅游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在前期排查和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海上旅游经营秩序,截至目前,共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海上非法旅游游艇一艘,立案处罚3万元,查扣无运营资质旅游客运车辆一辆,联合市文旅局约谈市内涉嫌从事海上非法旅游招徕业务旅行社30余家。

下一步,崂山区将认真落实上级涉海旅游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在做好社区、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择机对海上旅游浮漂码头等旅游设施进行清理,切实维护海上旅游经营秩序,为游客创造安全有序的海上旅游环境。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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