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伞 破网 拆围——“私人湖泊案”背后的检察故事

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然而,三万亩洞庭湖面是如何沦为“私家湖泊”的?为何“湖霸”能盘踞洞庭湖17年之久?我是湖南省检察院检察官梁驭骁,今天,我带大家走近南洞庭湖,去探访夏顺安“私人湖泊案”背后那些鲜为人知的检察故事。

下塞湖,位于南洞庭湖腹地,涨水为湖,退水为洲,是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在2018年6月以前,有一个近3万亩的矮围横亘在这里,有人在里面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攫取暴利。这个巨型矮围横跨湖南省岳阳、益阳两市,沅江、湘阴、汨罗三县,从开始建设算起,下塞湖已被私人侵占长达17年,甚至一度被人更名为“夏设湖”。而这一切,都与一个叫做夏顺安的人有关。

夏顺安,当地人称“夏老四”,自2001年起,以生产和销售芦苇的名义,先后多次与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和湘阴县湖州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其涉黑组织又违法修建矮围,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通过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非法获利超5000万元。

2018年,洞庭湖下塞湖矮围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湖南省检察院迅速成立“6·21”专案领导小组、下塞湖矮围公益诉讼专案领导小组,整合省市县三级院办案力量,一体化办案。然而,在审查起诉时,夏顺安却始终辩称,指派员工殴打、恐吓下塞湖捕鱼群众的行为是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这给案件定性造成很大障碍。

通过调阅相关案卷,我们从一份案卷笔录中发现了原渔政管理局负责人收受贿赂的线索。在2007年底当地政府已经终止了委托管理责任合同书,但夏顺安明知协议失效仍然我行我素,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然而值得反思的是,早在2007年就失去管理权的夏顺安,为什么在此之后还能继续违法霸占下塞湖11年?又如此猖狂地欺压当地群众?他的背后究竟隐藏了多少势力?

夏顺安在当地编织了一张很大的网。他先后22次向沅江市市委原书记邓宗祥等7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0余万元。邓宗祥纵容他修建矮围、非法捕鱼,并插手基层政权;时任沅江市水利局局长的胡经纬甚至为他提供了不影响泄洪的违法证明。夏顺安“私人湖泊案”的背后,有25个单位中62名国家公职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违纪违法,暴露出来的是公职人员群体性失职问题。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密切配合,依法介入“保护伞”案件,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向纪委监委移送相关问题线索5条,精准清除邓宗祥等6个“害群之马”,对62名失职渎职干部问责处分。

案件定性了,夏顺安涉黑组织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被抓了,那这些非法修建的矮围怎么办?现在我们就回到最初的地方——下塞湖去看看。下塞湖位于两条河的交汇处,自然情况下,当雨季来临,过量的水流进入下塞湖区域,它能够暂时纳蓄洪水,之后再缓慢泄出,从而减轻洪水压力。而被非法矮围围住的下塞湖失去了这一功能,洪水一旦来临,不能进入这个三万亩的湖泊里,只能沿两边的河道走,严重威胁河岸两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非法矮围的危害不止于此,非法私设矮围、灭绝性的捕捞、未经许可的采砂,还给洞庭湖的生态环境资源带来了巨大破坏。

经鉴定,夏顺安及其组织修建矮围,非法捕鱼、采砂,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和修复河床结构费用3300余万元,造成直接渔业经济损失84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失2500余万元。

2015年6月,沅江市政府、湘阴县政府开始实施拆围。然而,拆围三年中,本应由夏顺安承担的拆围费,却由政府掏了兜。我们发现,这部分费用全部由政府垫付或者直接支付给了夏顺安,但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环境资源尚未恢复原状,甚至在2016年拆围期间,夏顺安及其同伙仍然在下塞湖继续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水产品,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修复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针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夏顺安等17人承担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损失及修复生态等费用共计4253万元,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沅江市、湘阴县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向夏顺安依法追偿矮围拆除费用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我们还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江河湖泊非法矮围”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5件,督促拆除非法网围、矮围1.7万米,清理网箱35万平米。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如今的下塞湖,白鹭在湖内栖息,鱼儿在水中畅游,重现湿地生态之美。

(检察日报)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787 字。

转载请注明: 打伞 破网 拆围——“私人湖泊案”背后的检察故事 - 楠木轩